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第四届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级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经报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对评审委员会进行换届,组建第五届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对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核准备案。现就做好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政府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在职在岗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或研究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精通知识产权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工作经验。
4.能正确执行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5.具备3年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身体健康,年龄不满60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家,原则上不再纳入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在知识产权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学术造诣高深、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
7.受到党纪、政纪、行政处分或存在职业道德失范、违反职称评审纪律等行为的,不得推荐。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条件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限。被推荐人需认真填写《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见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要求附详实的佐证材料,于3月18日(周一)前报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电子件发至zhaoning_zscq@js.gov.cn。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1月18日
联系人:赵 宁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知识产权
局6027室
电 话:025-83279979 邮 箱:zhaoning_zscq@js.gov.cn
附件: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