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江苏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有关单位申请、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拟同意江苏一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公示有任何异议,请向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3月3日
咨询电话:安文龙 025-83236249
监督电话:刘 云 025-8323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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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03 16:46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江苏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有关单位申请、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拟同意江苏一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公示有任何异议,请向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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