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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盐城赢河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2月20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苏专代案字〔2022〕20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158644.8元;2.罚款158644.8元(按违法所得1倍计算);两项合计317289.6元。

因多次与你单位联系未果,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苏专代案字〔2022〕20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苏专代案字〔2022〕20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苏专代案字〔2022〕20号)

 

联系人:何萍   联系电话:025-83279968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