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05-19 00: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苏知发〔2014〕62号 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大力推动专利转化实施和专利运营工作,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1号)的要求,现将2014年度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本年度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主要支持以下二类项目: (一)专利运营类项目。主要支持已成立的,从事对专利或专利申请进行管理,促进专利技术的应用和转化,实现专利技术价值或者效能活动的专门机构。根据该机构2013年度专利运营的实际收入给予以奖代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资助该专利运营机构以后年度机构建设和事业发展。 (二)专利转化实施类项目。主要支持已评为2013年度江苏省百件优质发明专利,并具备转化实施能力的项目,给予企业进行专利转化实施的部分引导资金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专利运营类项目 1、申报单位应为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专利运营的公司,注册资金或运营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或依托于大学、科研院所等各类法人的,内设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机构或部门,须在1年内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运营公司进行转型,提出转型建设方案。 2、申报单位应具有承担专利运营相关业务的人才团队,并已开展专利运营的相关工作,具有固定的、独立的工作场所, 具备专利运营所需的硬件设备和配套条件。 (二)专利转化实施类项目 1、申报单位应为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为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合格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专利转化实施能力,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 3、申报项目的专利应为2013年度江苏省百件优质发明专利,具有较高的转化实施价值和良好的市场前景,且符合国家或江苏省产业政策和重点发展领域要求,无专利权属争议或其他纠纷; 4、已立项支持过的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2011年立项的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单位的申报项目,不再重复立项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专利运营类项目 1、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专利运营类项目申报书; 2、必备的附件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机构或部门成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从事专利运营工作团队人员的学历、职称/资格、荣誉证书复印件; (3)公司章程、管理办法、专利运营服务流程等; (4)进行转让、许可、投资入股等专利运营活动,产生业绩的证明材料(转让许可合同或合作协议封面及单位盖章页,所得相关款项的入账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用于各类媒体宣传的简介(500字左右)。 (二)专利转化实施类项目 1、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专利转化实施类项目申报书; 2、必备的附件材料: (1)申报项目的专利须提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近一个月内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可在南京专利代办处办理); (2)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等行业的申报项目,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准予生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于各类媒体宣传的单位简介(200字左右)及专利项目介绍(500字左右)。 四、组织方式 (一)本年度专利运营类项目不限额申报,专利转化实施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计划申报名额29项,请各市、县(市、区)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分配表(见附件4)名额推荐申报。 (二)项目申报由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会同当地财政局负责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申报,由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后上报省知识产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由知识产权局会同当地财政局直接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网上与纸件并行的方式报送,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时,需要联系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获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jsip.gov.cn,打开“便民服务”栏目中的“在线申报”模块,点击进入“2014年度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参考“操作指南”完成项目的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件材料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申报单位盖章后报当地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审核盖章。 (二)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有推荐项目的实际状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对本地区企业填报完成后的申报项目进行网上逐级审核。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认真负责地填写本市、县(市、区)2014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后经网上申报系统上报省知识产权局,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受理中心。 (三)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下午17:30,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申报材料须于2014年5月30日下午17:30前送达省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受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知识产权局加强宣传,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指导,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下列项目:(1)承担过省、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单位的申报项目;(2)被列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园区内的运营机构和企业;(3)市、县(市、区)有专项配套经费的项目。 附件:1. 2014年度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 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专利运营类项目申报书 3. 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专利转化实施类项目申报书 4. 2014年度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5月12日 (受理中心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1902室;邮政编码:210008 受理中心、网上申报联系人:黄敏025-83236227;王薇 8323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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