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拟参评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1-19 00: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苏知发〔2015〕4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的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栏查询)。为配合国家局做好我省优秀专利项目的推荐工作,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推荐拟参评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1.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专利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省教育厅负责全省高等院校专利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药品方面专利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省机械、汽车协会负责全省机械、汽车方面专利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2.申报单位在网上报送申报材料,点击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jsip.gov.cn)“便民服务”中的“在线申报”模块,从“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网上申报系统(江苏省)”进入申报界面,填写申报书。同时,向所在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或有关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包含: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应用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纸件(装订成册并盖章)和电子件(用U盘或光盘存储)。 二、统一报送 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和有关单位对网上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连同申报项目的纸质和电子材料于2015年3月10日前统一报送省知识产权局项目受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事宜 1.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向我局推荐优秀专利项目,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 2.通过我局推荐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 3.南京市知识产权局除我局推荐名额外,可 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除外)除我局推荐名额外,可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2个项目; 5.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自荐1个项目,各相关知识产权局做好组织把关工作; 7.请各单位于1月22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并及时了解掌握本管辖区域内从不同途径推荐参评的项目情况,报省局专利管理处统一备案,便于获奖后,下达省政府给予的奖励经费; 8.网上申报及审核时间:2015年1月23日—3月10日。 附件:1.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各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 3.推荐函/推荐意见书 4.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5.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6.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月19日 (省知识产权局项目受理中心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902室,邮编:210008;受理中心、网上申报联系人:黄敏025-83236227;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113室,邮编:210008;联系人:张静,电话:025-8327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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