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版权局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2-16 00: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各省辖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市(县)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省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商贸街区、行业协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保护水平,持续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的有效开展,现将2015年度省“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2015年度省“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包括“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正版正货”示范行业创建项目和“正版正货”承诺企业认定。申报示范街区创建项目和示范行业创建项目的单位,应在本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项目申报书(见附件)规定任务。申报“正版正货”承诺企业,应切实履行四项承诺,即:不生产、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或其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盗版光盘、软件、书籍等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属于省“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认定的优质商户或省“正版正货”示范行业认定的“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在当地消费者中有较高信誉度,自愿遵守“正版正货”四项承诺;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二)申报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已被认定为市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的商贸街区或者专业市场;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专职工作人员;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三)申报省“正版正货”示范行业创建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属于以商品营销企业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且配备3名以上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专职工作人员;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的,应填写《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并同时报送企业简介材料,示范街区内的企业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街区,街区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至所在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将初审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统一报送至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示范行业协会内的企业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填写推荐意见后,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并直接报送至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二)申报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的,应填写《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提交至所在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填写推荐意见,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将申报单位的材料汇总,统一报送至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三)申报省“正版正货”示范行业创建项目的,应填写《省“正版正货”示范行业创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报送至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时均应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各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应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3月31日前提交至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 (二)本年度拟遴选25家省“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5家省“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行业协会、500家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请各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抓好申报动员和推荐工作。 (三)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和示范行业创建项目计划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工作任务是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目承担单位计划终了实施绩效考核和评价的主要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完成计划任务。省财政支持经费应严格用于保障完成工作任务支出,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承担过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的单位,拓展新的创建工作对象的,仍可申报本年度计划。 附件:1.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请表 2.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申报书 3.省“正版正货”示范行业创建项目申报书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版权局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2月6日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总队杨晶 联系电话:025-83279979 电子邮箱:yangjing_jsip@126.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806室 邮编: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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