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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企业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547号),经高校申报、初评推荐、综合评选等程序,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共同研究,拟确定南京航天航空大学等5所高校为201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单位,现将试点高校名单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617623),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省知识产权局监察室反映。
 
附件:201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单位名单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5617            
 
(联系人:续大新;联系电话:025-83236248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809室)
 
 
附件:
201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南京航天航空大学
2
河海大学
3
中国矿业大学
4
江南大学
5
苏州大学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