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6-04-11 00: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苏知发〔2016〕62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1)2号)有关规定,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已任期届满。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人才成长,今年将调整、充实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内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职在岗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或研究的专家。 二、专家条件 (一)具有理工科或法学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优先推荐45周岁以下人员。 (二)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知识产权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掌握知识产权专业的国内外最新发展状况和理论研究动态。 (三)有本专业丰富的工作经验,参加过省辖市级以上成果评估、项目鉴定或有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曾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辖市级以上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等。 (四)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保证在评审需要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所担负的评审任务。 (五)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 三、有关要求 专家人选由各单位按照上述条件择优选拔推荐,经省知识产权局遴选审核后,报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组成新一届专家库,入库专家将作为今后全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的备选人员。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推荐工作,推荐人数不限。被推荐专家需认真填写《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库)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表,可到http://www.jsip.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请各单位将汇总的推荐材料纸件和电子文档于5月20日前报至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 附件: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库)人选情况一览表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4月5日 (联系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 黄红健;电话:025-83279966;传真:025-83279984;电子邮箱:huanghj7108@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