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苏知发〔2015〕64号),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组织申报、设区市推荐、专家评审和局办公会讨论决定,拟确定常州市新北区、苏州市相城区、镇江市扬中市、南通市如皋市、泰州市高港区、宿迁市沭阳县、盐城市大丰区、徐州市睢宁县、连云港东海县9个区域为2016年度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工作创建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至9月2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立项目有异议,请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监察室联系。联系人:范万水,联系电话:025-83236247,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809室。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