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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知识产权金融发展项目的通知

 

苏知发〔2016136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苏发〔20156号)精神,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679号),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拟选择一批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承担2016年度知识产权金融发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实施内容

(一)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海外留学创业人才组织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政策宣讲和实务培训,使企业深入了解相关扶持政策、融资渠道、办理流程等信息;

(二)以有专利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海外留学创业人才为重点,定期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和保险需求调研,建立融资和保险需求项目数据库;

(三)选择部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团队,搭建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企业的对接平台,举办银企、保企对接活动;

(四)推动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海外留学创业人才实际需求,加大专利质押贷款推进力度,实现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较上年增长20%

(五)推动当地保险公司加大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推进力度,落地推广专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海外展会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综合保险等新型险种,实现专利保险单金额较上年增长20%

(六)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在融资时,通过专利权质押,及时做好专利权质押登记,并为质押的专利购买专利执行保险,以提高企业信用额度、降低银行风险。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设区市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国家级专利质押融资或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城市;

(二)已经出台了本地区有关知识产权金融的政策性文件或专项措施;

(三)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服务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知识产权金融的日常工作,具备常态化开展工作的基础;

(四)辖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海外留学创业人才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有一定需求。

三、项目申报程序

本项目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项目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需填写《江苏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于20161015日之前,报送到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省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核、评审后,公布入选单位,签订合同书并下达相应支持经费。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计划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日之日计算;

(二)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项目任务是省知识产权局对各承担单位项目结束实施绩效考核和评价的主要依据;

(三)本项目拟选2~3家项目承担单位;

(四)项目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

联系人:朱煜  树轶   联系电话:025-83279981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江苏省知识产权局1803房间

电子邮箱:jsipzy@126.com

 

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项目申报书

      2.2015年各设区市专利质押融资登记专利件数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69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2.2015年各设区市专利质押融资登记专利件数.doc
附件下载 :苏知发〔2016〕136号关于申报知识产权金融项目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