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1-22 00: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苏知发〔2017〕22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利预警分析,帮助企业规避专利风险,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9号),《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苏财教﹝2016﹞172号)的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度省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新增项目 2017年度省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预警分析)项目新增10个,分别为下列10个技术领域: 1.集成电路封测:专利预警分析的重点是集成电路封装材料、封装工艺,集成电路测试设备、测试技术; 2.风电发电机组及部件制造:专利预警分析的重点是风电机组的结构设计技术、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变桨控制技术、整流、稳压控制技术; 3.智能纺织机械制造:专利预警分析的重点是纺织机械的智能检测、智能控制技术,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 4.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专利预警分析的重点是发动机燃烧控制技术、催化剂及载体设计技术; 5.光伏材料:专利预警分析的重点是高性能光伏材料、薄膜光伏制造技术和分布式光伏控制技术; 6.光纤制造工艺及设备:专利预警分析的重点是光纤预制棒制造技术、光纤设计技术,制造工艺及相关设备; 7.基因检测技术:专利预警分析的重点是基因检测试剂、检测方法及设备; 8.智能家电制造技术:专利预警分析的重点是智能空调、智能冰箱制造技术; 9.船舶岸电产业:专利预警分析的重点是是变频技术、稳压技术、谐波控制技术、安全保护技术; 10.电力电子变压器产业:专利预警分析的重点是波形控制、功率因素控制、变压控制、无功补偿、谐波治理、自检测、自诊断、自保护、自恢复技术。 (二)持续支持项目 根据项目完成质量情况和产业发展需求情况,从承担过并通过验收的专利预警分析项目中遴选4~5个项目进行持续支持。 二、项目任务 (一)新增项目任务 1.开展全球专利分布分析。项目承担单位应至少检索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分析所属技术领域的整体专利分布,包括专利权人(权利人性质、国别等)分析、各分支技术的主要竞争对手专利分析等;对美国、欧洲、日本的专利分布情况作重点分析,筛选出所属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专利,分析其专利状况,并分析在上述国家和地区主要专利拥有者的构成及其相应技术研发优势;对我省相关企业在上述国家和地区(不含中国)的专利状况作出与国外相关企业的比较分析; 2.开展中国专利分布分析。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本项目所属技术领域中国专利分布情况作出整体分析,并对本项目各分支技术在中国的专利分布进行分析,分析主要专利拥有者构成,同时筛选出本项目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在国内的专利分布及主要竞争对手,制作专利地图;对我省相关企业的专利状况与兄弟省、市及国外相关企业的专利状况作出对比分析,并分析其技术优势与劣势; 3.开展预测与预警分析。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本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国内外专利的整体分布、各细分技术领域的专利分布、专利权人及专利状况分析,预测将来一段时间本项目所属技术领域的国际与国内技术研究重点和方向,结合我省相应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对我省相关产业发展可能带来风险的专利作重点分析; 4.建立专题数据库。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本项目所属技术领域检索到的专利及非专利文献,建立专利预警分析数据库及数据库检索工具; 5.开展相关企业调研。项目承担单位应以本项目所属技术领域我省重点生产企业为调研对象(调研企业数不得少于2家),了解、分析我省企业对本项目所涉技术的掌握情况,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情况,并根据专利检索分析结果,分析我省相关企业和产业是否存在专利侵权风险; 6.完成专利预警分析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专利预警分析结果,结合我省对所属技术领域的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的技术现状,分别从政府、行业和企业层面对我省相应产业政策制定、自主创新策略和企业专利布局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专利预警分析报告以及2000字以内的成果摘要; 7.预警研究报告推介、发布。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完成本项目预警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后,及时组织我省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召开专利预警分析报告推介、发布会(参会单位不得少于50家),发布预警分析结果,并免费向参会单位提供本项目相应专利数据库资源。 (二)持续支持项目任务 1.完成跟踪分析报告。从原承担项目的分析检索截止日期起算,至本项目合同截止日期期间内,完成该时间段的跟踪分析报告不少于4次; 2.推送跟踪分析报告。每次跟踪分析报告完成后,应将报告报送我局备案,并及时向我省本技术领域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靠前的企业推送,且推送家数不少于50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新增项目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本项目任务规定的专利文献资源,并拥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 3.有良好的专利分析既往业绩,承担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不少于3项; 4.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专业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应有1人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2人具有申报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社会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二)申报持续支持项目的为2014、2015年度承担本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单位。 四、申报程序 本项目采取自愿申报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申报。申报新增项目,应填写《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并提供本单位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持续支持项目,应填写《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二),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请报送至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本级财政局审核后,统一将审核通过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五、其他事项 (一)新增项目和持续支持项目实施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新增项目、或1个持续支持项目,超过申报限额的视为无效申报,且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三)上年度已承担本项目且尚未验收结题的单位,本年度不得申报; (四)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的新增项目申报单位不得超过6家,持续支持项目申报单位不得超过3家; (五)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对申报单位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经我局审查发现申报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将被记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 (六)申报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左侧装订,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七)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一):新增项目 1.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申报书 2.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3.信用承诺书 附件(二):持续支持项目 1.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预警分析)持续支持项目申报书 2.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3.信用承诺书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1月16日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邓卫华 联系电话:025-83279968 邮箱: jsip_deng@163.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108室 邮编:21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