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版权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1-22 00: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苏知发〔2017〕27号
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财政局,省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持续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有效开展,不断提升商贸街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以及行业协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保护水平,为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9号)、《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苏财教〔2016〕172号)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江苏省“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2017年度江苏省“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包括“正版正货”示范街区项目、“正版正货”示范行业项目和“正版正货”承诺企业认定。申报示范街区项目和示范行业项目的单位,应在本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项目申报书规定任务。申报“正版正货”承诺企业,应切实履行四项承诺,即:不生产、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传播盗版光盘、软件、书籍等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作品;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经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合格,被认定为市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的商贸街区或者专业市场;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专职工作人员;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承担过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项目并经过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合格的单位,可申报本年度计划。 (二)申报省“正版正货”示范行业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属于以商品营销企业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且配备3名以上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专职工作人员;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三)申报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属于省、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认定的优质商户或省、市“正版正货”示范行业认定的“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在当地消费者中有较高信誉度,自愿遵守“正版正货”四项承诺;近一年内未发生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项目的,应填写《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设区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填写推荐意见,会本级财政局审核后,由市知识产权局将审核通过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制作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 (二)申报省“正版正货”示范行业项目的,应填写《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行业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省直属行业协会向省工商联提交申报材料,省工商联遴选推荐后报送至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省直属以外的行业协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设区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设区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将申报材料汇总并报送至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 (三)申报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的,应填写《江苏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请表》(见附件3),并同时报送企业简介材料,示范街区内的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街区,街区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至所在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制作汇总表并统一报送至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示范行业协会内的企业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行业协会填写推荐意见,若是省直属行业协会,则由该行业协会制作汇总表并直接报送至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若是省直属以外的行业协会,则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制作汇总表后统一报送至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时均应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版(一式二份),纸质版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各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应将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20日前提交至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 (二)本年度拟遴选10-15家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3-6家省“正版正货”示范行业、500家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每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不超过4家街区和行业,省工商联推荐不超过10个行业。 (三)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项目和示范行业项目执行期为2年。在执行期内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并分别颁发“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和示范行业牌匾。执行期满后三年由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审,复审不合格的,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收回牌匾。 (四)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工作任务是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期满实施绩效考核和评价的主要依据。
附件:1.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项目申报书 2.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行业项目申报书 3.江苏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请表 4.信用承诺书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版权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1月20日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杨晶;联系电话:025-83279967;电子邮箱:yangjing_jsip@126.com;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108室;邮编:21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