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纠调发〔2017〕1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建设一支专业素质高、敬业精神强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确保矛盾纠纷的预防与化解,为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贡献力量,经江苏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研究,决定选聘知识产权纠纷兼职人民调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责任心强,为人公道正派;
(二)具备较高的文化知识和法律、政策知识水平,在专业科研领域颇有建树、取得多项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先;
(三)善于沟通协调,具有在律师事务所、代理事务所、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诉讼等的相关工作实践。
二、调解员职责
(一)组织开展人民法院委派、委托或邀请调解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委托或邀请调解的,以及当事人自愿提交调处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排查与调处工作;
(二)通过排查调处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三)研究探索新形式下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和调处方法。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须填写《知识产权纠纷兼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退休人员为所在街道或社区)盖章推荐的报名表原件和报名者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报名材料须信函寄送或现场递交,材料不予退还。
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17年4月14日(以寄出邮戳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二)选聘
报名结束后,江苏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召开委员会议,综合考虑报名者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等,确定知识产权纠纷兼职人民调解员人选,予以聘任。
四、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知识产权纠纷兼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江苏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611室;邮编:210008;联系人:蒋燕;电话:025-12330)
附件下载 :知识产权纠纷兼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