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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知发〔2017〕59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局: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印发的《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培养我省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性支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现将《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请贯彻执行。

根据《工作方案》,将分批次组织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申报和认定。首批拟认定10至20所“试点学校”。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需会同本级教育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条件推荐1—2所试点学校。请于2017年5月12日前将《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一式四份及申报材料电子件报送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2.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教育       

 2017年4月11日             

 

 

联系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赵宁,电话:025-83279966,传真:025-83279984,邮箱:34547698@qq.com,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113室。

联系人: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高帅,电话:025-83335608。

 

 


附件下载 :附件1.doc
附件下载 :附件2.doc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