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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

 

苏知发〔2017〕82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5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7〕300号,以下简称《通知》),在2013—2016年工作基础上,开展全国第一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遴选工作暨全国第四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遴选工作。为做好我省组织申报工作,落实《江苏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发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支撑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一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遴选

请江苏省内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名单见附件2)认真填写《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申请表》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申请机构业务人员信息列表》,并和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函(江苏省专利信息中心除外)等申请材料(纸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一并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二、关于第四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遴选

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市辖区内符合条件、有独立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能力、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且有意愿参与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认真填写《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申请表》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创建申请机构业务人员信息列表》,并和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函等申请材料(纸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一并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其中,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同时将申请材料按照《通知》要求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赵丹丹,025-83279980,zlglchu@163.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1805室(210008

特此通知。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字〔2017〕300号)

2. 江苏省内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一览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 :苏知发〔2017〕82号-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苏知发〔2017〕82号-附件2:江苏省内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一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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