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首批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承担单位公示
时间:2017-11-17 00: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的通知》(苏知发〔2017〕140号),相关县(市、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设区市推荐,省知识产权局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知发〔2017〕139号),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拟定常州市科教城、南通市崇川区、镇江新区3家单位承担首批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7日至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机关纪委联系。 联 系 人:续大新;联系电话: 025- 83236248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