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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示拟聘任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名单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顾问选聘公告》有关要求,经公开报名、专家评审,并报省司法厅审查,拟聘任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为我局2021-2023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8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或机关纪委书面反映。

监督电话:025-83236382、025-83236386

传真:025-83279984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15月8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