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人南京濑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拥有的ZL201721552979.9号实用新型专利权真实有效,其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本案处理过程中请求人与被请求人山东丰源新型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本局提出对被请求人山东丰源新型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的撤诉请求,该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局同意该撤诉请求。 被请求人南京海强机械刀具有限公司未经请求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与ZL201721552979.9号实用新型专利相同的产品,其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被请求人南京海强机械刀具有限公司未经请求人许可,于2020年9月将侵权产品参加上海国际家具生产设备及木工机械展会的行为系许诺销售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