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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发放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在南京、苏州考点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已发放至我局,现将有关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一)领取时间

2月20日至4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领取地址

1南京考点考生,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100栋,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31办公室。

2苏州考点考生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学森路9号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集聚区5幢417室。

(三)领取条件:请各成绩合格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资格证书。考生本人不能前往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合格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说明原因,标明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收回部分考生的倾斜政策资格证书

取得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考生中,曾经获得过倾斜政策资格证书(省证)的人员,在领取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时必须交回其倾斜政策资格证书,由我局统一上交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如果考生的倾斜政策资格证书因为遗失等原因无法收回,考生需要提供在省级以上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代理执业人员的实务实习活动,保证实习质量,提高新执业专利代理人的整体素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于2014年4月28日发布了《专利代理实务实习管理办法》(见附件)。各考生应认真学习管理办法,保证实习质量,提高业务水平。

 

附件:1.《专利代理实务实习管理办法》

      2.需收回倾斜政策资格证书(省证)的人员名单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2月15日   

 

南京考点联系人:顾老师、敬老师;电话:025-84303310 ;邮箱:ippeixun@163.com苏州考点联系人:徐老师、孙老师 ;电话: 0512-65390823  0512-65390501;邮箱:sudaip@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1《专利代理实务实习管理办法》.pdf
附件下载 :附件2 需收回倾斜政策资格证书(省证)人员名单.docx

(责任编辑:admin)